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发布公告,披露了关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遭到处罚的信息。
根据公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如下:
一、违规通过本行理财业务为股东提供入股资金;
二、未落实授信条件,违规向“四证”不全的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
三、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四、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五、未严格审核信托标的合格性,导致信贷资产非洁净出表;
六、贷后管理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回流借款人及其集团公司法人代表账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湖北监管局对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罚款23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24033.86元,罚没合计2624033.86元;对责任人冷松、戚波、汪庆、林昊分别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