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被舆论广为关注的侨兴债违约事件虽然已告一个段落,但浙商财险和广发银行间的“真假保函”之争却有新进展。
在侨兴债危机爆发后,广发银行公告称浙商财险所持的那份涉及金额11.46亿的保函为假保函,但浙商财险随后贴出一系列证据又说明广发撒谎。顿时真假难辨,陷入了罗生门。后来,双方都已向警方报案,这也让广大买了侨兴债的投资者傻眼了,银行居然可以这样玩?
1月5日,有媒体报道说,银监会已介入调查,处于事件旋涡的广发银行至少有5位高管被警方带走,其中2人被刑拘。
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及广发银行至少5名惠州分行的高管员工正在接受警方调查。广发行5名人员分别为: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行长张中华、惠州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彭旺芹、惠州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邓红孟、惠州分行银行部总经理叶棣明及信贷管理部总经理钟俊腾,其中彭旺芹和邓红孟2人已被刑拘。
这些名字,大多曾出现在浙商财险当时回应“真假保函”的公告中。根据浙商的公告,在12月15日,也就是侨兴确定无法按时还款的时候,浙商就派人前往广发惠州行确认保函事宜,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邓红孟(被刑拘)负责接待,邓红孟未明确否认保函,但表示主要领导都不在分行。
次日,广发银行惠州分行银行部总经理叶棣明(被调查)约见浙商人员,对履行保函责任未明确否认,也没提出保函虚假。到了19日,广发银行总行对保函进行了否认,叶棣明和钟俊腾(被调查)两位部门总经理随后约见了浙商人员,口头表示保函真实性存在问题,无法履行保函。
有业内人士分析说,这么大的保函,靠一两个人恐怕很难瞒天过海开出来,现在看来,这很有可能是个窝案,很可能是广发内部人士和侨兴集团联手做局,因为此前,侨兴集团就已经欠下广发银行7亿元的债务,而此次侨兴债发后,立即将其中7亿元还给了广发银行,明显的拆东墙补西墙。“估计刚开始就知道侨兴无法是还上这个债的,所以用假保函作为推卸责任的套路应该再2014年发侨兴债的时候双方就已经达成了某种默契。”
该人士分析,无论广发内部人士和侨兴如何精心布局,不过一旦证实是广发行工作人员的行为,那么法律上看,广发行的表见代理责任就难以撇清,赔钱是必须的。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造成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在表见的情形下,规定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有律师分析称,该案是否构成表见代理,有三个核心要素不容忽略:一,做业务的员工是否为正式员工,是否在职;二,如果公章系伪造,是否足以让外人误信;三,广发银行惠州分行是否在事后的核查中仍旧不知情。
但从警方调查和刑拘的情况看,这三条都是满足的,经办人是分行负责此业务的高管;所用印章在办公时间、办公地点使用,足以领外人误信;且浙商开具保函后还两次核查,并接触了其他的分行高管。
综上所述,虽然广发银行内部一些人和侨兴集团巧布连环计,试图瞒天过海,但最终依然是难逃警察叔叔的火眼金睛,难逃法律的制裁,还钱是必须的。
来源:新科技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