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三板挂牌公司江苏柯菲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则公告,将原南京银行(601009,股吧)白下高新园区支行副行长单某以购买信托产品为名诈骗该公司3000万元一事曝光于公众面前。
据了解,2011年9月,单某以购买信托产品为名诈骗柯菲平3000万元,柯菲平希望南京银行进行赔偿。2015年5月,南京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单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责令单某退赔柯菲平损失。单小雨不服,提出上诉。柯菲平公告称,目前二审判决未下达。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骗案已经是南京银行三个月内曝出的第二起。4月份,有媒体报道称,南京银行软件大道支行信贷经理将已经办理过户却并未完成交易的二手房产权证擅自交出,使得购房人有机可乘,迅速将房产抵押给第三方,造成房主“房钱两空”。受害房主表示,南京银行在此骗局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
据南京银行公布的2016年年报,2016年南京银行总资产规模达到1.06万亿元,跻身“万亿俱乐部”新贵;实现营业收入266.2亿元,同比增长16.6%;实现净利润82.62亿元,同比增长18.01%。
对此,针对上述骗案,中国经济网记者致电南京银行董秘办,但其工作人员表示董秘不接受采访。
骗案一:支行女副行长涉嫌诈骗 南京银行陷3000万诉讼
7月14日,新三板挂牌药品批发销售企业柯菲平发布诉讼公告称,已经将南京银行及其白下高新产业园区支行告上法庭,南京玄武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柯菲平是一家主要从事药品批发业务的公司,于2017年2月3日正式挂牌新三板。
根据公告,2011年9月,南京银行白下高新产业园区支行原副行长单小雨以帮助柯菲平购买万科信托产品为名,从柯菲平公司取得5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用于购买信托产品,但另外3000万元则汇入家人账户,并用上述款项归还个人欠款等,期间她伪造了3000万元的信托合同。
后来柯菲平工作人员发现异常报警,但警方在侦查时发现,2012年8月,单小雨虚构亚美公司需要“过桥”资金事实,假借亚美公司名义,向柯菲平借款2500万元。柯菲平把钱打到单小雨控制的亚美公司账户后,被其用于归还银行贷款。2013年4月至6月,单小雨在陆续归还柯菲平公司1100万元后,再未归还。
柯菲平在公告中称,根据一审判决可以断定,上述4400万元诈骗案,南京银行白下支行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其民事责任则由南京银行承担。而在起诉前,柯菲平曾与南京银行就损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对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单某利用其作为南京银行白下高新园区支行工作人员的身份,以帮助购买理财产品、企业需要“过桥”资金为由骗取柯菲平公司的信任,先后两次骗得柯菲平公司钱款共计4400万元,所得款项用于归还个人债务。
2015年5月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单小雨构成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单小雨不服,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柯菲平公告表示,二审判决尚未下达。
根据2016年年报,柯菲平实现净利润1.25亿元,扣非利润9209.46万元。也就是说,上述4400万元占了柯菲平利润的很大比例。
骗案二:银行擅自交出房屋产权证 受害业主房钱两空
《法人》今年4月报道称,在尚未审批贷款的情况下,南京银行软件大道支行信贷经理将已经办理过户却并未完成交易的二手房产权证擅自交出,使得“别有目的购房人”有机可乘,迅速将房产抵押给第三方,造成房主南京市民王大双“房钱两空”。
据王大双介绍,2016年3月,她和丈夫决定将位于江宁区南方花园一处近185平方米的住宅房挂在中介出售,并另外购置学区房。
2016年3月21日,在中介的“牵线搭桥”下,王大双和买房人汤竞达成了买卖协议,双方约定这套房价成交价为183万元。由于资金不足,汤竞选择先交付30%的首付款,余下128万房款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
3月23日,王大双和中介被汤竞等人带到了南京银行,见到信贷经理黄东,并递交了二手房贷款的相关材料。几天后,信贷经理黄东通过电话告知她,“汤竞符合贷款条件,可以办理放款手续。”3月30日,在收到汤竞支付的55万元首付款后,王大双和汤竞一起办理了过户手续。
4月6日,为了尽快拿到余下房款,王大双与汤竞再次来到南京银行,将房产证交给了黄东,由其办理汤竞的二手房按揭贷款。随后,等钱买学区房的王大双,因迟迟不见房款到账,打电话给黄东咨询贷款情况,对方回复称正在办理之中,并表示买房人与他们银行关系不错,贷款应该能很快下来。
4月25日,王大双再次电话联系黄东,催问贷款的办理进度,却被告知“贷款不符合条件,两证已经被人取走。”但对于“谁拿走房产证、何时拿走的”等问题,黄东一直拒绝回答。王大双表示,黄东仅表示他这么做符合银行规定,却无法出示相关依据。
随后,王大双多方调查发现,就在南京银行接收该房屋产权证的同一天,买房人汤竞将此房产抵押给了第三人。
根据王大双提供的《借款合同》和《南京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甲方汤竞以此房产作为归还借款的担保,向乙方鲁丽借款18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自2016年4月6日起至2017年4月5日止,贷款年利率为18%,还款方式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15日支付利息,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两份合同的落款日期均为2016年4月6日。
但是汤竞并没有把上述借款作为房屋尾款支付给王大双。而房子已经过户,时至今日房款始终未到账,加之房价上涨了近一倍,这让王大双损失惨重。
王大双表示,南京银行在此骗局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在未办理完贷款手续的情况下,南京银行软件大道支行擅自将已经办理过户的房屋产权证交给无任何关系的第三人,导致没有完成交易的房屋被抵押给了小贷公司。”
对此,公安机关已经对王大双案的涉案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