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8日公布了阳江监管分局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阳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刘昕,该分行消费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阳江监管分局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关于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罚款2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