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披露,建行玉祁支行原行长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殷某,男,1970年出生,捕前系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玉祁支行行长。
经审理查明:2016年4月前,被告人殷某在建设银行无锡前洲支行工作期间,以帮企业转贷、短期资金周转、承兑汇票贴现、为他人理财赚取高额利息等为由,同时也为自己能从中赚取息差,向数十人拆借资金数千万元进行资本运作。
2016年4月,殷某调任建设银行玉祁支行行长后,因其资金链断裂,不能兑现承诺的数十名出借人的到期本息利益。殷某遂隐瞒真相,继续向被害人高息借款,并要求出借人汇入其指定的账户,为自己偿还在建设银行前洲支行工作期间的借款。
据启信宝显示,2016年5月23日,无锡前洲支行负责人发生变更,由张莉接替殷某。
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还款方式,致使殷某应付资金窟窿越来越大,后在多名被害人催还款的追逼下,殷某自知诈骗事实即将败露,遂于2019年1月16日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并交代了多年来诈骗多人钱财的主要犯罪事实。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多人共计人民币5684.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属数额特别巨大。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殷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刘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