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陆川县人民法院判决,对陆川农商银行某“90后”员工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丘某东,男,1993年12月出生,原广西陆川县农村商业银行职工。
经审理查明,2018年4月至2018年11月间,被告人丘某东以需要资金进行“银行过桥”为由,以快速回款并支付高利息为诱饵,骗取了李某等多人的资金,擅自进行挥霍、滥用,致使被害人的资金无法返还。
经广西科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2018年4月至11月,李某等人通过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转存给丘某东款项795.69万元人民币,已回款518.14万元,尚余272.8万元未返还。
案件审理前,部分受害人以民间借贷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9年4月,丘念东被陆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陆川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丘某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决,被告人丘某东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刘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