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南宁银罚﹝2020﹞10-14号)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设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存在四宗违法行为:虚报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数据;收纳的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划缴国库;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保存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对公司警告,并罚款58万元。
此外,李平时任建设银行南宁高新支行行长,对建设银行南宁高新支行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的违规行为负责,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对其罚款1万元。
廖敏强时任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行长,对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的违规行为负责,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对其罚款1万元。
黄勇中时任建设银行南宁民主支行行长,对建设银行南宁民主支行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身份持续识别的违规行为负责,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对其罚款1万元。
谭海时任建设银行南宁桃源支行行长,对建设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保存义务的违规行为负责,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对其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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