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龙港农商行组建工作实施小组在温州日报刊登《浙江苍南农商行关于公司分立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显示,经该行股东大会决议,拟将苍南农商银行分立为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浙江龙港农村商业银行。据了解,本次公司分立已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在原有农商行的基础上分立组建新的本地法人银行,在我国银行业中也实属首例。
公告称,公司分立采取存续分立方式,原苍南农商银行分立后存续,注册资本金减为9.94亿元,新设立的龙港农商银行注册资本金为3.31亿元,以上注册资本全部由原苍南农商银行分立取得;原苍南农商银行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苍南农商银行与龙港农商银行根据《公司存续分立协议》分别享有、承担,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公开信息显示,2005年6月,苍南县农村信用社按一级法人模式改制为苍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09年4月,浙江苍南农村合作银行开业。2014年5月22日,浙江苍南农村合作银行更名为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末,原苍南农商银行(上报银保监合并口径)总资产493.67亿元,股东权益51.25亿元,存款余额372.38亿元,贷款余额330.80亿元,不良率0.77%,全年实现净利润7.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