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贷款的风险:
1、不能正常还贷
不能还贷指商业银行在贷款款项拨出后,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法律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其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的一部分。
2、抵押不能变现
抵押不能变现即抵押权的不能实现,是指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于抵押物的损坏、严重缺失,债务人的违法行为至使抵押物被收缴或征用,抵押设定无效或被撤销等原因,导致抵押权无法行使。
3、质押不能实现
质押不能实现是指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因质押物的损坏,灭失或已返还质物人致使债权人无法行使质权或质权的消灭。
4、保证虚置
保证是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债权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方式。保证虚置则是因为保证人资格不适格,使保证不成立,或保证人无能力即没有充分的财产保证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来代为履行等因素,使保证流于形式。
5、担保无效
担保是指法律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确保债的履行,保障债权利益的实现的一种法律制度或法律措施。担保无效是指因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适格或担保内容的违法等原因,使担保失去法律效力或被有权权力机关撤销。
什么是贷款风险分类管理?
贷款风险分类管理是指银行综合所获得的各种信息并运用最佳判断,根据贷款风险程度,对贷款质量作出论证。
我国商业银行全面推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既是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必然选择。贷款风险分类管理,有利于商业银行及时发现贷款发放后出现的问题,更准确地识别贷款的内在风险,有效地跟踪贷款质量,便于商业银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风险分类法客观上要求信贷员、信贷管理人员以及商业银行的领导人能全面、动态、连续,准确地了解与信贷有关的全部定性与定量信息。为此,可以利用商业银行现有的网络和设备,按照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法划分贷款质量,研制“贷款风险分类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的建立,可以展现出辖区内贷款的动态情况,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拓宽了非现场监管的路子。各商业银行的管理层可以根据系统发出的风险预报,及时地发现借款人存在的问题,并在贷款出现风险以前及时进行监测和防范,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