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安神慧 记者 刘浏)记者获悉,南京铁检院近期办理的一起在北京冬奥会期间未经合法授权,擅自生产、销售“冰墩墩”和“雪容融”钥匙扣的案件。
北京冬奥会期间,苏某发现“冰墩墩”“雪容融”吉祥物作为“顶流”,相关周边产品深受大众喜爱,觉得赚钱的好机会来了,便打起歪主意,未经授权,主动找到温州某公司定制一批印有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形象的钥匙扣。
方某某等3人按照苏某从网上下载的“冰墩墩”“雪容融”吉祥物图案,组织公司员工通过制图设计、印刷、切割、上圆环等方式生产出“冰墩墩”“雪容融”钥匙扣共计8.7万余个,后交付给苏某,苏某支付人民币13万余元,并将其中8.6万余个钥匙扣通过微信销售给马某某等人,销售金额人民币17.2万余元。
办理期间,南京铁检院主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侦查取证,准确认定罪名及犯罪主体,确定案件管辖权;在北京冬奥组委注销的情况下,与中国奥委会、南京市版权局沟通协调,明确“冰墩墩”“雪容融”形象著作权权属;梳理微信聊天记录,追加认定侵权复制品数额,加大对侵犯著作权犯罪打击力度;综合考量量刑情节及犯罪行为社会危险性,提出量刑建议。
今年9月6日,南京铁检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被告公司、苏某等4人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超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范畴使用“冰墩墩”“雪容融”形象,或未经合法授权,擅自生产、销售“冰墩墩”“雪容融”相关产品等都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冰墩墩”“雪容融”固然可爱,但也不能随意模仿和使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