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央行开始陆续披露在2019年年末开出的支付机构罚单,违规支付机构在去年年底接连收到央行重罚。
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连续公布十张罚单,其中包括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有深圳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银信”)、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支付”)、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杭州市民卡”)三家支付机构以及7家银行,其中仅瑞银信合计被罚没金额就达1002.23万元。
同日,央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公布罚单信息显示,瑞银信重庆分公司因违反反洗钱规定,被罚809.5万元。也就是说,一天之内央行公布的罚单中,仅瑞银信被罚金额就超过1800万元。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加强反洗钱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提升反洗钱工作水平,在未来一段时间会成为央行监管的重点。在这种背景下,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管理以及对不规范、不合规行为的支付机构进行处罚,是加强管监管的主要措施之一。”
瑞银信多次被罚
具体来看,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渝银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瑞银信重庆分公司因违反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处以罚款809.5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共处以罚款15.4万元。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发布罚单信息显示,深圳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02.77万元,并处罚款499.46万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002.23万元。
据天眼查显示,瑞银信成立于2008年8月份,第一大股东为深圳瑞融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7%。截止目前,已超过1500万的中小微商户正在使用瑞银信提供的支付收单服务,业务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
《证券日报》记者发现,近几年来,瑞银信因违法反洗钱相关规定曾多次被罚。
具体来看:2017年12月份央行太原中心支行公布处罚信息显示,2017年12月份,瑞银信山西分公司未按照《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五十一条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此机构处以罚款25万元,对高级管理人员处以罚款1万元;2019年11月份,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瑞银信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该公司合计处以罚款人民币4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合计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2019年12月份,央行兰州中心支行发布行政处罚公告显示,瑞银信银违法反洗钱相关规定对公司处罚40万元,并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于3.5万元罚款。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来看,反洗钱工作仍任重而道远,成为监管的关注重点,一是在反洗钱工作方面,机构合规意识薄弱、工作积极性不强,需要重点监管;二是非法金融活动都离不开资金的转移支付,从支付端对非法活动‘釜底抽薪’,是近年来监管的重点思路。”
央行开出5张“跨年”支付罚单
除此之外,《证券日报》记者发现,除了瑞银信的2张大额罚单外,在开年央行公布的罚单中还有3例。
1月7日,央行海口中心支行发布关于对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融通”)海南分公司行政处罚公示,公示显示,海科融通海南分公司存在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审核要求、未按要求对小微商户收单业务受理信用卡进行限额管理、未按规定对可疑交易采取有效措施、违规开展异地银行卡收单业务等行为,对其警告并罚款41万元;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发布罚单信息显示,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处罚款2万元;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1145.62元,处罚款60万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88.11万元。
以此来看,央行开年公布对支付机构罚单的罚没金额已超19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罚单皆为2019年年底开具。
西南财经大学普惠金融与智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文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支付清算是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相关市场多年处于乱象,直到央行主导成立网联才使得支付乱象得以遏制。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背景下,进一步推动支持数字经济的零售支付规范发展显得尤为关键。支付机构在反洗钱领域的大额罚单充分体现了央行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强化对于金融风险的防范,打造支持数字经济的现代金融基础设施的决心。
同时,陈文认为,“未来全面检查持证机构违规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机构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行为将是监管关注的重点;第二则是零售支付数据治理。”
董希淼则表示,“2020年,反洗钱领域、跨境支付领域,以及为虚拟货币提供支付等违法行为方面将会是监管的重点。”记者 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