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据微信公众号“鞍山发布”,辽宁省鞍山市政府新闻办于近日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与城市共美好”鞍山2023秋季房屋交易展销会召开时间、地点及系列优惠政策。本次房交会的政策优惠期为9月15日至10月15日。
在商品房销售补贴政策方面,在房交会优惠政策期间内,个人购买本次参展楼盘的一手新建商品房(住宅及商业、办公、车库等非住宅),并在商品房项目达到初始登记条件后一年内完成不动产登记的,对其所缴纳的契税,按100%进行财政补贴。
在房交会优惠政策期间内,个人购买本次参展楼盘的一手新建商品住宅(不包含商业、办公、车库等非住宅),按照不动产产权登记建筑面积给予固定额度的购房补贴,即小于等于90平方米的,给予3000元购房补贴;大于90平方米的,给予5000元购房补贴。
在房交会优惠政策期间内,个人之间交易城区范围内的二手存量住宅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后,对其所缴纳的契税,按50%进行财政补贴,上限3000元(不包含商业、办公、车库等非住宅,不包含交易类别为赠与、继承、互换或分割的住宅)。
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方面,根据“钢都英才计划(2.0版)”,对全职引进的A—C类人才在鞍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对全职引进的拥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在鞍首次购买商品房的给予7万元购房补贴。
对来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本科毕业生,其在鞍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方面,在本市缴存双职工贷款上限100万元,单职工贷款上限60万元;首套房首付比例20%;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2.6%,5年以上为3.1%。二套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3.025%,5年以上为3.575%。
同时,支持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生育二孩或三孩,且孩子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夫妻一方缴存公积金贷款限额在60万元基础上上调1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贷款限额在100万元基础上上调20万元。
此外,支持改善性住房贷款,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执行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20%。
对于异地缴存职工在鞍山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不受户籍限制。
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政策方面,鞍山市金融发展局负责统筹协调各大银行出台针对本届房交会的金融支持政策。目前,鞍山市最低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5年内)为3.25%,5年以上为4%。首套房贷首付比例20%,住宅贷款期限最长30年。